根据《关于2020年度云南省政府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红院外发〔2020〕5号)要求,按照学生申报、学院审核的程序,确定王安娜和陈宇杰为拟推荐学生, 并于2020年7月2日至2020年7月8日对拟推荐名单在校内公告栏和学院网站进行公示,公示期 7 天。公示期间,因王安娜在2019—2020学年第1学期有两门课程不合格,公示存有异议,不予推荐;陈宇杰公示无异议,予以推荐。特此通报!